工程款支付情况说明
时间: 02-02
作者:张奕典
栏目:情况说明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本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南1北1楼,南2北2楼拨付完成工程量的75%,东楼拨付至75%,其中南1北1楼,南2北2楼已经75%拨付你劳务公司史波账户,本次拨付东楼工程款75%,现项目部对于本次拨款说明如下:
1,对于本次拨款乙方必须上报工资人员工资表,工资表上班组长,以及劳务公司负责人签字。
2,项目部对于本次拨款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必须上报工资发放情况。
3,乙方必须保证此次拨款发放工人手中,
4,如有因工人工资没有发放到位,到政府劳务部门投诉,闹事,堵门行为的,我项目部代劳务公司发放工人工资的,属于超出合同约定拨付金额范围,项目部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之外的金额,收取30%资金成本管理费。
5,工资表必须5号下午五点必须上报项目部办公室,如因工资表没有上报,我项目部有权拒绝打款支付,直至工资表上报后24小时内支付完毕。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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