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程量情况说明

时间: 02-01 作者:彭逸舟 栏目:情况说明

XXXXXXX“网化示范县”活动项目第XX标段我公司承建的XXXXXX“网化示范县”活动项目工程第八标段,已竣工。原投标工程量及投标报价:长度:25000米,面积:108000平方米,工程总报价1247万元。实际完成工程量:长度27009.7米,面积:117487.59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27万元。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变更:

一、本标段同技术标准按中标价新增:

①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E标准)。

②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A标准)。

③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A标准)。

④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A标准)。

二、本标段不同技术标准新增:

①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XXX桥标准)。

②XXX—XXX路:XxmⅹXm=平方米(C标准)。

三、实际增加工程造价:280万元。

XXXXXXX建设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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