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济宁腾升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济宁大通臵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因垂直运输的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下述施工电梯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概况;
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发货单)所列租赁设备及配套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等。
三、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移交手续后,设备进场由乙方向甲方做书面证明,进场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将完好的设备交给甲方并结清所有租赁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并及时拆出设备。若乙方未能结清租赁费,甲方有权不撤出设备,并租赁费照常。
3、设备租金按月收缴,不足一月,按天数计算
4、设备租赁费用的支付:每月日至日内支付上月租赁费
四、租赁设备进出场、验收和费用
租赁设备的出场费元由乙方承担,并在设备出场拆卸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乙方在使用租赁设备期间,租赁设备任何部件、任何装臵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处理,或委托乙方处理,不得带病作业,若因设备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的故障其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规操作或因供电等乙方的原因素导致的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甲方可以推荐,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设备操作人员的工资费用由乙方结算,不含在甲方租赁费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按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付款后继续租用,合同照常生效。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向对方偿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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