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4)

时间: 06-27 作者:胡娟 栏目:工作计划

(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

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其他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保证其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30%。保障建设收购2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市区政府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万平方米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合理引导住宅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的土地供应。

(三)支持各市、县、区工业园区的产业用地供应。

重点支持岳阳经济开发区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汨罗再生资源产业,云溪精细化工,岳阳县生物医药、陶瓷,华容纺织、光伏,临湘陶瓷、水泥,湘阴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以高技术产业和岳阳本地特色产业带动城市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限制一些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工地,从而达到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换代,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排污强度的目的。

(四)支持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土地供应应适当由中心城区向远郊区县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xx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分两类:市本级指标用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其他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及行政办公用地供应;区县级指标用于本市工业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及其他产业发展用地供应。

(二)年度计划实施

一是本市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依据计划落实各季度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和其他产业的地块(或项目),市本级土地供应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按分工落实到项目,向社会公布。其他各市县区的土地供应计划由其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二是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应主动加强市政府相关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分步实施。

三是各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沟通协调,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是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协调建立计划的跟踪、协调和监督机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是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区县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区县本年度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形成综合意见上报市政府并纳入市政府考核区县工作的指标内容。对计划执行好的区县在下一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的新增指标上给予倾斜,对于计划执行不好的区县相应扣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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