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3)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三力士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5,466.9698万股的1.57%,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一)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1、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监事。
4、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不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须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名单、行权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预留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内授予。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作为激励对象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培生先生与吴琼瑛女士,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吴琼明女士与吴培生先生系父女关系,莫勇飞先生系吴琼明女士的配偶。吴琼明女士现任公司营销部部长,莫勇飞先生现任公司采购部部长,吴琼明女士与莫勇飞先生在公司累计工作时间均超过5年,所获权益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符合《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培生先生回避表决;吴琼瑛女士与吴培生先生系父女关系,合计持有公司37.9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激励计划时,吴培生先生、吴琼瑛女士将回避表决。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1、本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5.76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即5.76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即5.40元。
(二)预留的股票期权
1、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
2、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当次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2)当次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
四、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36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二)股票期权授权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三力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30日内,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