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计划
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奖惩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奖惩种类
4.1.奖励种类
公司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4.1.1.精神奖励
(1)表扬(口头或书面表扬);
(2)嘉奖(奖状、奖品);
(3)记小功;
(4)记大功。
4.1.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晋级;
(3)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等)。
4.2.处罚种类
公司设立如下惩罚项目:
4.2.1.精神惩罚
(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辞退;
(5)开除
4.2.2.物质惩罚
(1)一次性罚款;
(2)降级;
4.3.奖惩轻重
4.3.1.奖励——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
4.3.2.惩罚——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辞退→开除。
一次性奖金和罚款须和以上奖惩种类同步进行。
5、内容
5.1.奖励内容
5.1.1.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积极、有实效的合理化建议;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5.1.2. 奖励规则。
5.1.2.1.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认真勤奋、执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表扬奖励的。
5.1.2.2.嘉奖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