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29)
2、激励对象必须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考核合格。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
件,方能行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公司/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1、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且不得为负。
2、在本计划的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中,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财务业绩考核的
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占比率、现金分红比例。
授予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5 年净利润增长较 201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净资产收益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 8%,主营业务占比不低于 96%,且三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
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201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5%
2016 年净利润增长较 201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净资产收益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 8.5%,主营业务占比不低于 96%,且三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
业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2016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5%
2017 年净利润增长较 201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4%,净资产收益率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 9%,主营业务占比不低于 96%,且三个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
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2017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5%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
数额后的净资产值;
“净利润增长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增长率。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
到上述条件,则所有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3、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制度对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分年进行,考核采用9
分制,即最低得分为1分,最高得分为9分。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
果(s),激励对象按照对应的行权比例申请行权,考核结果为“1-3分不称职”的,
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本期或未来全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