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27)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且尚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权
益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价格及确定方法
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 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
七、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整个计划有效期为 10 年,原则上每两年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份
额的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五年时
间。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在本计划报广东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
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满足授予条件成就后的 30 日内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
待期为 24 个月。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每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各次的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
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权益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一次行权 1/3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权益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二次行权 1/3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权益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三次行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