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21)

时间: 05-08 作者:樊海伟 栏目:工作计划

g. “董事”指董事会成员

h. “员工”指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雇佣的个人

i. “执行价格”指执行期权时购买一份股票的价格,由董事会规定在相关奖励协议中

j. “公允市场价值”指:在某一特定日期:

i. 如果股票在一家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类似规范市场挂牌或许可交易,或向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协会(nasdaq)报告,则该公允价值即上一交易日证券交易所或nasdaq交易或报告的收盘价;

ii. 如果股票没有挂牌或获得许可在一家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类似规范市场交易,或向nasdaq报告,则该公允价值即董事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的价格。

k. “ipo”指公司在独立承销商协助下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类似规范市场首次公开募股,总募集收入不少于5千万美元

l. “iso”指收入法422(b)规定的员工激励股票期权

m. “nqso”指收入法422(b)没有规定的股票期权

n. “期权”指根据计划授予、许可持有人购买股票的iso或nqso

o. “参与人”指董事会选定、根据计划获得奖励的人

p. “个人”指任何个人、法人(包括非盈利法人)、一般或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财产、信托、协会、组织或政府机构

q. “服务”指作为员工、咨询人或董事的服务

r. “股份”指股票奖励或期权执行时的一份股份(如果适用,根据第8条进行调整)

s. “股票”指公司的普通股

t. “股票奖励”指根据计划授予股票

u.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50%或以上所有等级股份投票权的法人。计划实施后成为子公司的法人以成为子公司的日期开始计算。

3. 管理

a. 董事会委员会 计划可能由一个或多个委员会执行管理。一个委员会将含有一个或多个董事会成员,委员会有权也有责任发挥董事会委任的作用。如果没有指定委员会,整个董事会将负责执行计划。计划中任何涉及董事会的事项也同样适用于董事会指定发挥特定作用的委员会。

b. 董事会权力 根据计划的规定,董事会有如下权力:

i. 决定并指定获得奖励的个人、各奖励授予的时间、各奖励的股份数额;

ii. 确定期权执行或奖励支付的期限及条件;

iii. 制订、修改或废除任何必要或恰当的用于管理计划的规则、规定;

iv. 纠正、补充、调和计划或奖励或协议中的缺陷、不足、矛盾;

v. 决定并实施其它董事会认为执行计划必要或可取的事项。

c. 职责委托 董事会可以指派公司适当的高级职员实施各项规则、规定及决定,并代表公司执行及分发董事会认为对执行和实施计划有必要的文件、表格、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d. 计划解释 董事会有权解释计划及所有相关奖励及协议。董事会所有有关计划的决定、解释及决议具有最终效力并对所有参与人和从参与人处获得权力的个人具有约束力。

e. 免责 公司保证董事会所有成员不因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任何有关计划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受到损害或损失。该免责独立于成员作为董事或根据公司或子公司议事规则、任何协议、任何股东投票权或客观存在的其它免责权利。

4. 参与条件

a. 基本原则 对公司成功业绩有重大贡献的所有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董事及咨询人为计划的参与人。nqsos及股票奖励可以授予员工、咨询人及董事,isos只能授予员工。

b. 10%股东 拥有公司或子公司(收入法424(b)所规定)所有发行在外股份的10%以上投票权的个人不能授予iso,除非(i)期权的执行价格至少为授予日公允市场价值的110%,且(ii)期权在授予日5年后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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