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17)

时间: 05-08 作者:樊海伟 栏目:工作计划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二)缩股

p=p0÷n

(三)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的价格,n为配股的比率(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第二十五条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上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对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及时公告。

(二)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第二十六条 股票期权计划制定和审批的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票期权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五)公司聘请律师对股票期权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股票期权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七)在中国证监会对本计划备案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八)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计划的相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九)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十)股东大会批准股票期权计划后,股票期权计划即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第二十七条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三)监事会核查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中规定的激励范围相符;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发出《股票期权授予通知书》;

(五)激励对象在公司发出《股票期权授予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签订《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协议情况制作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授予数量、授权日、《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七)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 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激励对象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提出行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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