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供应计划(6)

时间: 03-09 作者:付洲豪 栏目:工作计划

当公司需要在供应商货源处对所采购产品进行验证时,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授权材料员在相应的《材料计划表》中规定验证的安排事宜以及产品放行的方式,并负责产品的验证工作。

当合同规定时,业主有权对项目部在用产品是否合格进行验证,项目部或分承包方应为验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已对分承包进行了有效控制的依据。

业主的验证既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也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业主对不合格产品的拒收。

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采购所涉及资料和记录由项目部、材料部进行归口管理。

质管部通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该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1.3.4业主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提供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验收标准、质量要求、产品所用工程项目和部位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业主提供的产品,由材料部管理人员会同业主代表一起,依据验证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进行验证,各项目部库管员负责作标识和验证记录,我公司对业主提供产品的验证不能免除业主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库管员应将验证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储存、维护和发放,并在记录中标明甲供字样。其相应的资料由库管员集中管理,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予以标识和记录并严格隔离,不得入库或发放使用,由项目负责人与业主代表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业主提供的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一旦发现丢失、损失或变质时,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做好记录,由业主代表确认签字后协商处置。

与提供产品的业主诉联络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相关协议规定进行。

1.3.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3.5.1应标识产品的范围

进货标识:包括承重材料、焊接材料、电器设备、防水防火材料及有特殊要求的材料。

施工工序的标识:隐蔽工程、顾客要求验证的工序或部位,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部位。

1.3.5.2进货标识

材料进入工地后由库管员统一制作标牌分类保管,并负责清楚地以入库验收单、台帐、材质证明等方式予以标识。

1.3.5.3施工工序的标识

施工过程中的标识,由项目部施工员负责填写《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以及以挂牌等方式予以标识。

最终产品的标识以填写《施工日志》以及《验收报告书》中的相应表格方式来进行。

1.3.5.4标识的控制

当材料进入工地时,材料员应将材质证明、检测报告、图样说明等标识资料或其复印件交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工程竣工后由各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整理归档,办理有关交接手续。标识损坏或丢失时,由原标识责任人负责及时追补。

1.3.5.5产品的可追溯性

当产品需进行追溯时,由质管部专职质检员召集各项目部施工员、库管员查询施工日志、记录表格、台帐,并由质检员对追溯情况及结果予以记录,经签字后存各项目部,必要时经顾客认可。

材料部负责对产品标识的实施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4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入库的合格材料应按其种类分别入库存放,堆放在规定的库位上,要堆放整齐,重型材料、大堆材料应按使用情况分散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应存放在安全、封闭的地点,派专人随时查看,并配足灭火器材,夏天配备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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