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接送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用于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独立经营,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将接受甲方委托开展送货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甲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乙方作为甲方的工地货物提供商为甲方提供工地所需货物,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货要求安全、准时地完成接送货服务。
第三条业务操作规章
1.甲方必须正确给乙方送货清单,并对送货清单单上所列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乙方送货时,甲、乙双方做好货物交接清单,并在清单上签名确认。
2.甲方通知乙方送货时,需提前一周左右给乙方出具相应清单以保证乙方能按清单准备货物并及时运送。
3.乙方给甲方送货办理交接时,应仔细核验收货人的身份情况,确保货物正常签收,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相应人员联系。
4.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限,每月准时与对方对帐、结算。
第四条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无论业务量多少,应_________________(按日/月)进行对帐、结算。当月结算业务范围为前一个月1日至月最后1日的业务量。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如果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可纳入本月结算,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此笔业务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但双方均不得因此停止业务操作。
第五条服务责任界定
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完好地运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货物签收时起至交付收货人签收(或货物到达部门交接)以前,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
1、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本协议到期之前,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含价格表)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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