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监护协议书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
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此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委托人将xxx(性别男,现年xx岁,系委托人的亲生儿子,以下简称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约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1.在委托监护期间,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状况。
2.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住宿、饮食、学习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受托人应当积极配合。
3.对于双方约定的特殊事项受托人没有做到的,有权责令改正。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费用。
2.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如实提供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3.托监护协议期满后,应当及时收回监护权,并领回被监护人。
(三)受托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
2.在没有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时,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法定监护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受托人的义务:
1.为被监护人提供安全、良好的教育、住宿环境及营养配餐。
2.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
3.关注被监护人的生心健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委托监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从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到受托人处,到监护人将被监护人从受托人处接走(或受托人将被监护人送到监护人处),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由受托人履行。
三、委托监护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监护费用标准:1000元/月(含食宿、学习辅导、安全监管)。
2.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支付半年,若委托方确有困难,双方可协商,但必须提前五天支付次月的监护费用。
四、特殊约定条款:
1.被监护人因伤、因病产生医疗费用的,受托人应及时垫付就医并告知委托人,之后凭相关发票或记录由委托人承担。
2.被监护人需要购买衣服等东西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后按其指定标准购买。
3.被监护人的学杂费用等由委托人承担。
五、违约责任:委托人、受托人任意一方违约的,向对方承担从违约之日起,到协议约定的终止期限止约定的费用两倍的违约赔偿金。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捺印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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