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

时间: 10-13 作者:王跃东 栏目:信函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用途及租赁位置

甲方同意将营业厅内长1200mm×宽1200mm的场地出租给乙方,出租场地的位置在营业厅内3G柜台的南侧(室内空调的北侧)。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经营范围

乙方租赁场地的合同期限为一年。甲方从20XX年4月6日起将出租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XX年4月6日收回。乙方的经营范围:手机维修、手机贴膜、手机饰品、手机图片和铃声下载(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经营项目不得与甲方的经营项目发生冲突)。

第三条租金标的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方场地租金标的:月租金为8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租金;

3、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支付为上打租。乙方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先支付前6个月的租金4800元,并提前一个月支付后6个月的租金4800元。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满的前一个月,将是否续约的意向通知甲方,以免影响甲方的租赁。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正常经营的租赁条件;

2、乙方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经营,不得超出甲方约定的经营范围;

4、乙方不准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乙方应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如果损坏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法规,维护店容和卫生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甲方的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场地:

①擅自改变场地的租赁性质,出售违法商品,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②擅自转租、转让场地或利用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的;

④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的。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力;

5、甲方应给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提供支持。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未发生违约和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违约赔偿责任

按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都有向对方做出经济赔偿的责任,赔偿金额为5000—10000元人民币。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对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订立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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