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博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参见《附录:网站设计结构图》。
2. 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网站及网页的设计制作前提供有关网站整体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内容包括:首页和内页的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3. 甲方应及时、充分地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以保证网站建设工作的如期进行,并负责网站所有文字和图片的校对工作。甲方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并签字后,有权提出文字和内容的基本修改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4. 在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同网站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加收涉及修改部分总费用的80%的修改费。
5.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6. 在乙方制作网站过程中,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围的文字、图片、程序及风格等方面的修改或添加情况时,须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并由双方协商应补充的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优质及时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或公开给第三方。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签字后的最终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制作。
5. 乙方不负责甲方的文案创意,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文案创意,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 乙方应在甲方验收确认且付完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所需空间,同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7. 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三、 合同期限:
1.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供网站所需的一切资料。
2. 乙方须在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后
即:网站制作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xx年xx月xx日结束。
3. 网站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或增加数量和功能所用时间而顺延。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延误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延误一日减免合
同总费用的1%的标准减免合同费用,最多不超过15%。若因甲方未及时、充分的提供网站建设的资料,和其他原因造成网站建设的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四、 验收确认:
1. 甲方应在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三日内,进行网站验收工作。
2. 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验收时,以《网站建设明细表》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条款为标准进行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5. 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相关密码及资料。密码一经交付,乙方将不再对网站的安全负责。若需乙方进行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甲方则应授权乙方保管甲方相关密码及资料。
五、 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1. 本合同总款项为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付金额,计人民币
3. 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余款,共计人民币2500元
4. 如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应按合同附件
之《网站建设明细表》收费,并应与合同余款交付之日交付超出部分款项。
六、 后期服务
1.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三个月内五次一个页面内文字或图片的修改,超出部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更换版式、增加网页、功能按当时乙方公布价格为准(文字须由甲方提供电子稿)。
2. 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 其他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用户确认单。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附录: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北京博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郭德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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