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职安全员职责(2)

时间: 09-27 作者:王义涛 栏目:职责
职责三:建筑专职安全员职责

专职安全员是指特地担任监视、检查;催促、指导;培训、教育;倡议、咨询施工地或者工作单位的人。

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详细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与各项施组措施计划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控制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展开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载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行控制,并做好记载;

六、参与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七、监视、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遏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作抵触时,有权遏止冒险作业;

八、辅佐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照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情况;

九、检查劳动维护用品的质量,反应运用信息,对进入现场运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资料部门停止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担任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载;

十二、参与辅佐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备、过程和行为停止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考证纠正预防措施;

十三、担任普通事故的调查、剖析,提出处置意见,辅佐处置严重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发作。


职责四:建筑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与hse计划及各项施组措施方案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四、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五、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p#副标题#e#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六、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七、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八、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九、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

十一、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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