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员职责

时间: 09-24 作者:田亮 栏目:职责
职责一:建筑工程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合同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施工规范,向项目经理和副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

二、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标准,负责项目安全实施与监督工作。

三、负责文明工地的各项制度制订工作,并落实执行。

四、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检查和落实。

五、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平时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六、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执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七、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做到奖罚分明,处事公正合理,同时做好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检查的配合工作。

八、负责对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与验收、指导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施工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职责任。


职责二:建筑工程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职责三:建筑工程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详细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与各项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控制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展开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载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行控制,并做好记载;

六、参与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七、监视、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遏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作抵触时,有权遏止冒险作业;

八、辅佐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照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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