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员职责

时间: 10-15 作者:谢亦朋 栏目:职责
职责一:建筑工地安全员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2)督促现场有关人员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督促实施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对其失控负管理责任。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检记录。
  
(5)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的措施。


职责二:建筑工地安全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行使项目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识别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编制环境和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包括项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4、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交底。

5、编制项目环境和安全投入预算,配备、验收环境、安全设备,建立台账。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7、做好项目特殊作业人员的验证、登记管理工作。

8、项目安全、环境日常监测检查。

9、负责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处置。

10、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1、参加项目安全、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职责三:建筑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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