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众路线实施方案(6)
时间: 09-18
作者:刘芸
栏目:方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中旬前)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制定,县委报督导组审阅把关。整改方案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强化正风肃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要求,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坚持从思想作风切入、从突出问题改起、从实际工作做起,把整改举措落在实处、一抓到底。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开展上级评议下级、下级评议上级、企业评议部门、群众评议干部、干部评议领导、班子成员评议班长的“六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2.狠抓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树威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是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委出台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以县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为引领,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和办法,总结固化一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好经验好做法,清理废止一批过时的政策规定,修订完善一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六、强化工作保障
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县委常委同志及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各选择一个乡镇或部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乡镇党委、县属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都要建立联系点,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坚持县、乡镇领导班子片区责任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县委对全县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组织部门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县直机关工委、教育、非公委等部门要负责指导好直属机关、教育系统、非公企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党委要负责组织所辖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