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众路线实施方案(7)
时间: 09-18
作者:刘芸
栏目:方案
(二)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负起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把握进度,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推进、亲自把控质量,发挥示范推动作用。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县级机关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四群”教育联系点,努力把“四群”教育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三)抓好工作结合,做到统筹兼顾
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家园、深化“四群”教育成果、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既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又通过活动促进生产和工作。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载体,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四)突出行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
结合各领域、各行业的特点,强化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性。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突出联系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
(五)注重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县委组建12个督导组,分别下派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导。各乡镇、各部门督导组的选派自行确定。督导组要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原则方法,严格落实督导步骤,抓住重点关键,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审阅督导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制度建设计划等3个方案,督促抓好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开展“回头看”,有效传导动力和压力,防止降格以求。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督导组可督促活动单位“返工、回炉”。
(六)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本乡镇、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发现和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要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委、州委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县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并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