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众路线实施方案(14)
时间: 09-18
作者:刘芸
栏目:方案
全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包括:县级机关及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镇街及所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坚持以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镇街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县领导机关先行一步,镇街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3月底前全部完成部署。
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层次多、数量大,与群众联系直接而且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艰巨。要发扬认真精神,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注重强化问题导向,自始至终着力解决问题,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注重严格要求,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始终;注重衔接带动,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有针对性地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工作。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抓好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济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县级机关及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镇街及所属单位,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4天,不得以请专家讲课、听辅导报告、现场教学、看专题教育片等代替集中学习讨论。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保证学习质量,并采取考试测验、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县级机关及县直部门,镇街及所属单位党员,进行闭卷测试。发挥党校和济宁教育学院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专题培训。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活动开展,对基层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底数,逐级建立信息台账,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制定党员集中轮训方案,结合实际对党员进行集中轮训。轮训期间,开展“我是党员、我该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党支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运用微型党课、送学上门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县委书记、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镇街党(工)委书记要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2.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廉政教育和“四德”教育。充分利用 “共产党永远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济宁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展览、鲁西南战役纪念馆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现场教育,从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汲取营养。采取到金桥监狱、县检察院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举办廉政教育图片展、观看专题片,强化警示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机关干部走亲连心”活动,通过进村入企、约访下访、征集“微心愿”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接地气、通下情、查不足、受教育,增进与百姓之间的感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宁时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县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加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修养个人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