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众路线实施方案(12)

时间: 09-18 作者:刘芸 栏目:方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狠抓整改落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活动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存在问题、主要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配合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

2、推进专项整治。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以“准、狠、韧”的劲头狠抓落实。

3、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转变作风有关规定,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加强制度建设。要注意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我县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要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要做到务实管用,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要以铁的纪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领导

县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明确责任主体,周密安排部署。各级领导班子是抓好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一把手”作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好下一级单位活动。纪检、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县四套班子要带头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县委常委会要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推动活动开展,常委同志要带头深入学习思考,带头调研征求意见,带头剖析存在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转变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逐级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有序扎实开展。要注重行业系统指导,教育、卫生、执法监管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成立行业指导小组,制定行业指导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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