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正风肃纪实施方案(3)
时间: 09-12
作者:刘明杨
栏目:方案
7. 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8. 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对照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重点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10.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8月初--8月10日)
1.对照自查。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照、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
2.单位清查。组织专门力量,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8月10日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查表报镇纪委。
(二)公开公示(8月10日--8月20日)
通过公开栏等平台,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三)监督检查(8月10日--8月底)
通过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8月底--9月中旬)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以各职能部门监督为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党委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主动接受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既抓大的反面典型,也抓小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党委要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专项行动结束后,党委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