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正风肃纪实施方案(2)
时间: 09-12
作者:刘明杨
栏目:方案
4、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督查问责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奢”行为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庸、懒、散、奢”行为进行曝光,并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三)总结考评,完善提高。镇党委、政府在对“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本镇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并报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成效进行考评,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治理“庸、懒、散、奢”。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按照“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考评细则,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考评,作为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四、工作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镇“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以及被各级媒体曝光的“庸、懒、散、奢”行为,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严格按照《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方案二:乡镇正风肃纪实施方案
根据三河市委《三河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明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和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二、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省委《实施意见》中提出的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八个着力”要求,重点开展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十对照、十整治”内容包括:
1.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和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超标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有效防范和治理体育赛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操纵比赛以及运动员选招、营养品采购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