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时间: 09-19 作者:李朝辉 栏目:方案
方案一: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政法委《中共孝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孝昌县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通过“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纪律作风的问题,确保司法队伍严明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实现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确保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投诉下降、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人数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下降;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严重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案(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司法行为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方法步骤

(一)学习讨论(3月1日至3月20日)。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把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传达至每名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组织学习讨论。将“正风肃纪”作为主题融入2014年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等活动,党组中心组、支部要围绕主题,集中学习讨论2次以上。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理论讲座、座谈会、报告会。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政治理念,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做到熟悉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认真自查(3月21日至3月31日)。通过召开座谈会、交谈心等形式,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把问题找全查细、找准查透。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措施。各科室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心的情况,在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

(三)整改提高(4月1日至6月10日)。对照学习讨论和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把活动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工作考核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司法局“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活动的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傅柏乔为组长、纪检组长刘丽玲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股,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一是狠抓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专项工作。针对局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整治“庸、懒、散、奢”的不良风气。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时效。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精神状态不好、工作纪律涣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遇事推诿等现象,营造干事创业、自加压力、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二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部门、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服务效能。一是狠抓司法行政窗口科室、司法所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窗口科室、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窗口科室、基层所便民服务举措,在公证处、法律服务窗口和司法所等基层站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精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点解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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