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8)
时间: 08-29
作者:唐博珍
栏目:方案
方案四:曲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上级法院、丽水市委、莲都区委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本院积极落实莲都区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精神,切实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队伍作风,提振队伍士气,提升队伍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法院实际,决定在本院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省高院党组提出的“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区委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干警队伍精神不振、进取不强、工作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着装不规范、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等问题。实现干警作风明显改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活动整治对象和主要内容
此次活动整治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主要内容,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三机制,“教育、制约、监督”齐头并进,切实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一)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
以“两比两问强执行”为抓手加强干警作风建设,通过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整治“庸懒散奢”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发展,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七方面行为: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个严禁”、省高院“五个严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区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行为;
3、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借等行为;
5、违反“三改一拆”违法建设的行为:
6、违反工程建设环境整治的行为
7、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
根据“廉洁司法”的要求,围绕“八项司法”围绕带好法院队伍、打造法官“人身防火墙”的目标。抓队伍建设,带动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警示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廉洁司法。
(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齐头并进,强化“三项机制”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干警“自律”机制,做到“不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