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7)
时间: 08-29
作者:唐博珍
栏目:方案
五、活动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xx年2月-3月)。抓好专题学习,采取个人自学、科室帮学、集中研学的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政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和法纪法规教育。开展“怎样是好干警(好法官)、怎么做好干警(好法官)”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主题讨论活动,教育广大干警践行“五条标准”,引导大家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6月)。组织开展好大走访活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要做到“六查六纠”,即:一查思想,纠正头脑不清醒的问题;二查斗志,纠正精神不振作的问题;三查执法,纠正办案不廉、不公、不规范的问题;四查工作,纠正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五查作风,纠正纪律不严明的问题;六查制度,纠正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实现政法干警在活动中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形象得到提升,制度得到完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7月-8月)。要组织开展好查摆整改活动,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个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相结合,要处理好集中整顿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整顿阶段“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逐项研究、明确责任,对准顽疾和难题,强化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以满腔热情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9月-12月)。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法院全年工作始终,对经实践检验可靠、可行、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要及时抓紧修订完善;要结合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活动,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法院干警的新变化、新气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有序开展,市中院成立“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勇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从山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活动开展进度和情况收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把握重点。要坚持把“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当好干部”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注重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中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活动目标,牢牢把握服务群众、为民司法这条主线,狠狠抓住转变作风这一根本,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加大宣传。市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检查等方式,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确保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一批看得到、学得到、具有公众影响力的身边典型。加大对活动中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注重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