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正风肃纪方案(3)
时间: 08-28
作者:黄硕
栏目: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刘石平同志任组长,冯德荣、许宇昌同志任副组长,孙叶琴、孙晗、蒋影同志为成员。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活动期间,检查组以暗访为主,到被检查单位事前不打招呼,不要求汇报,检查后不当场反馈。检查工作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确保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行动、每月有安排。
(四)加强政策指导。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民政正风肃纪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正风肃纪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28条办法”规定要求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精神,结合县委开展的“九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弘扬善文化,树立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的新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围绕县委“九大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突出“六着力、六整治”,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完善会议召开机制,约束过度开会,提升会议效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确保能经常性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真意听民声。
(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整治“考评过滥”。按照必需、精简、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标牌、制度、台账及创建清理行动,切实为村(社区)摘牌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着力提升作风效能,整治“庸懒散奢”。加强执行工作纪律和机关作风效能、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窗口软环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及“四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纪律松散和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有效解决“踢皮球”、“中梗阻”等“机关病”,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机关作风顽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强化审批效率,整治“吃拿卡要”。进一步厘清职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便民高效,杜绝任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不断完善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