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正风肃纪方案(2)

时间: 08-28 作者:黄硕 栏目: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执行市委“八条禁令”等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是否有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是否有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缺岗缺位;是否有不按规定时间提前用餐;是否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否有参与赌博活动,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等。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认真执行《市民政局机关22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民政窗口服务问题。结合“贴心民政”创建工作,深入打造窗口贴心服务品牌,提升窗口服务品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四)着力推进民政项目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衢州市本级民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事前预防、事中参与、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全程监督。事前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问题需要了解情况的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立足事前防范。事中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和纠偏,加强项目招投标等重要程序的监督,突出与项目工作业务有关联的一线工作人员参与监督。事后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重在保护和挽救。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衢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处室和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有序。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排查分析问题。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对照整改。

(二)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三)深化社会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正风肃纪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开展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民政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五)注重源头防治。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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