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四风对照检查材料(8)

时间: 07-28 作者:刘思野 栏目:事迹材料

3、加强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开发,提升附加值。一是做足武汉旅游文化,解决武汉精品不精的问题,抓好老景区建设,深挖文化,加强品牌打造;二是结合各区旅游资源特点,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新景区;三是由政府牵头,组织旅游、文化等相关部门制作一台能体现武汉人文历史特色,并能受到外地游客欢迎的精品演出节目。

4、班子要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安排干部休假;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多关心干部的思想动态,多跟干部交心谈心。

5、旅游法颁布实施后,企业导游均有疑惑,对旅游法的宣传解惑培训工作欠缺,要加强对导游的教育培训;同时,要依法规范企业和旅客的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6、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行业和系统的凝聚力。

7、建议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的培养,规范文明服务行为,组织开展导游培训工作,提高导游员整体素质,明确旅行社服务流程。比如,在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设立文明旅游提示牌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

8、建议严格旅游行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强化对景区及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大对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市场进入门槛,完善相关法规、从业规定以及旅游企业的资格审查等。

9、建议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公共信息符号的推广和执行力度;二是加强景区内部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停车场、厕所少等问题。

10、建议加大在本地的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力度。一是要以本地市民为重点,让市民人人知晓旅游、支持旅游、宣传旅游,旅游宣传的小册子应该让每个市民都了解,让市民成为武汉旅游宣传的使者;二是要做好旅游目的地宣传工作,可采用与其他城市形成战略营销联盟或文化参赞的形式,增加外地游客数量、延长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三是要充分利用本市交通要道、地铁、公交、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场地资源,通过车载媒体、地铁传媒、路口标示、大型宣传牌等,加大对武汉旅游产品的宣传力度,既方便游客又提高景区知名度;

11、建议加大旅游惠民力度和范围,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惠及更多的普通市民,让其感受旅游便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二是加强政策落实,在派发景区门票的同时,应考虑新城区农村市民出行问题,配备旅游车辆免费接送;三是放宽景区旅游年卡的使用限制,建议星级饭店与旅游景区一卡通联合开展业务;四是综合考虑老年人身体素质,降低本市老年人免费游园年龄;五是建议降低景区门票价格。

12、建议在导游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能够到基层进行交流学习,让更多的导游从业人员提高专业化水平。

13、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方面。建议规范市场价格,加大武汉旅游的特色和品味建设,旅游购物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4、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希望在机关工作流程的设置上多为基层着想,各处室的工作要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希望市旅游局继续主动查找问题、主动曝光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政务公开。

15、建议市旅游局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和行业内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在旅游规划、项目打造、市场宣传促销、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16、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不够,要加强宣传正面典型,要对全市旅游资源、旅行社、导游进行长远规划,引导全行业健康发展。

17、部分工程或服务项目(不包括在媒体投放的宣传广告)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程序;支出控制不严,超过中标报价追加支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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