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火灾防控方案(5)
时间: 04-09
作者:王丹丹
栏目:方案
(四)跟踪统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请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学校火灾防控办公室,
篇四:学校火灾防控方案
近期全国和我省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长教办字[2013]9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学校消防管理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县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分工
㈠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向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温卫东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宝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晖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杨亮平 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陈宝宏 县教育工会主席
温庆忠 县教育局思政安全股股长
张国伟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俊芳 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
高文平 县教育局人才股股长
吴书宏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冯贵敏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刘新会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段建荣 县教育局师训股股长
县直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思政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温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整治行动情况、资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㈡责任分解
⒈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监管”。县教育局对教育系统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统筹指导,主要对县直学校进行检查;#p#副标题#e#各乡镇中心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学校的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⒉大排查大整治以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整为主,县教育部门督察指导推进工作。
⒊县教育局领导干部按照安全工作包基层责任分解表,领导包片、股室包校,负责对包片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㈠学校校舍是否依法经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
㈡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㈢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指标。
㈣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㈤人员密集场所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指标,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群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篇四:学校火灾防控方案
近期全国和我省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长教办字[2013]9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学校消防管理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县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分工
㈠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向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温卫东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宝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晖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杨亮平 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陈宝宏 县教育工会主席
温庆忠 县教育局思政安全股股长
张国伟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俊芳 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
高文平 县教育局人才股股长
吴书宏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冯贵敏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刘新会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段建荣 县教育局师训股股长
县直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思政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温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整治行动情况、资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㈡责任分解
⒈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监管”。县教育局对教育系统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统筹指导,主要对县直学校进行检查;#p#副标题#e#各乡镇中心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学校的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⒉大排查大整治以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整为主,县教育部门督察指导推进工作。
⒊县教育局领导干部按照安全工作包基层责任分解表,领导包片、股室包校,负责对包片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㈠学校校舍是否依法经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
㈡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㈢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指标。
㈣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㈤人员密集场所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指标,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群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符合消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