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火灾防控方案

时间: 04-04 作者:梁琪 栏目:方案
篇一:司法局火灾防控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认真学习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按照汾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汾阳“2.27”爆炸案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在全局开展“大排查,保平安”活动。现制定汾阳市司法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保平安”活动,深入排查各部门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按照“各部门100%检查,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的工作要求,积极整合隐患排查整治力量,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调整了我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司法局局长任政平任组长,副局长王天江、党支部副书记杨永伟、政工科科长李继延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预防及逃生等教育培训,保障消防安全。
    
三、活动重点
    
对本单位、所属家属院及周围商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着力消除影响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8日至3月1日)。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号召大家重视安全隐患工作,制定《汾阳市司法局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及《安全责任状》,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好全局会议精神。                 
   
(二)落实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重点排查各办公室、局机关所属家属院住户及商铺,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并当场签订《安全责任状》。检查各部门消防安保工作,尤其核查本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反弹情况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6月1日)。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逐一排查,明确监管人员,滚动清剿火灾等安全事故隐患,并对排查的每一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二)严格奖惩措施。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落实责任,奖优罚劣。要以严厉问责促进工作落实。活动期间,凡在工作中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严格信息上报。每月10日前将各部门的本月活动小结上报司法局办公室,各部门要对自身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活动成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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