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 03-29
作者:唐浩亭
栏目:方案
篇一: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门防字[20xx]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张翠萍任组长、副调研员陈寿东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力度。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食堂、建筑装修工地、居民小区、林地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及“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装修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灾隐患行动。着力解决消防行政许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材料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二)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要核查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安全可靠。要在明显位置设立禁放标识和防火提示牌,加强周边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常年卧床病人、精神病人和智力缺陷人员的关注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指导各镇对五保对象、敬老院入住老人、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起居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签订《消防安全防范告知书》、《消防安全监护责任书》,切实排除住所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做到“账单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单位食堂、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加大值班巡逻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上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周边要设立禁放标识,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品、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四是对节日接待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场地、生产场所、出租房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为深入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20xx至20xx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门防字[20xx]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张翠萍任组长、副调研员陈寿东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力度。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食堂、建筑装修工地、居民小区、林地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及“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装修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灾隐患行动。着力解决消防行政许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材料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二)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要核查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安全可靠。要在明显位置设立禁放标识和防火提示牌,加强周边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常年卧床病人、精神病人和智力缺陷人员的关注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指导各镇对五保对象、敬老院入住老人、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起居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签订《消防安全防范告知书》、《消防安全监护责任书》,切实排除住所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做到“账单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单位食堂、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加大值班巡逻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上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周边要设立禁放标识,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品、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四是对节日接待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场地、生产场所、出租房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