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8)

时间: 04-08 作者:苟文文 栏目:方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至9月下旬)
    1、开展谈心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谈心、处长与本处同志谈心、党员干部之间互相谈心。通过谈心交心,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沟通思想,互相提醒;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有针对性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和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是后三个部分。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对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认识是否到位、态度是否坚决、工作是否落实、群众工作是否扎实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为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贡献力量。党员干部要认真检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适应变化变革的新形势,做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员督导,支委和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如实通报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着重总结近年来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查摆、分析在严守政治纪律、反对民族分裂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一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回避矛盾、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邀请非中共党员干部列席。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既可以对党员个人提出问题,也可以对支部、班子建设提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支部书记根据群众反映及平时表现对党员进行点评。
    4、通报有关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支部成员、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三)整改落实、巩固成果(至10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重点、具体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向群众公示。
    2、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完善法制办管理、工作和学习制度,提出预防和反对“四风”的方法措施,形成有执行力、有约束力、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公布整改情况。通过法制办内网、内部文件等方式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征集、查摆、总结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改进有关工作。
适时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伟同志为组长,张越、王士忠、张富民同志为成员,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安排、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士忠同志兼主任,高蔚玫、薜原、孙旭光、崔巍、马健同志为成员,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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