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时间: 08-28 作者:高晓豪 栏目:方案

篇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提出教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保持与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部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认真查摆、集中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与广大师生和干部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切实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教育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部党组要学习在前、调研在前、剖析在前、整改在前。部党组与机关司局、直属单位衔接紧凑、有序推进、有分有合、压茬进行,主要集中在7月至11月开展,活动告一段落后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非中管直属高校在教育部督导组指导下进行。要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并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点环节。每个环节都要专门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上旬-8月中旬) 
  1.动员部署 
  召开教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对部党组和党组成员作风方面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根据部党组的部署,机关司局、直属单位、非中管直属高校(以下简称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和具体部署安排,并按要求做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工作。 
  2.学习教育 
  坚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安排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编印《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材料汇编》和《教育系统警示教育材料汇编》供学习参阅。 
  部党组及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的集体学习,重点安排党史国史、党性党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党的群众路线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在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召开部党组若干单元扩大会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全面分析把握新形势下各自分管领域和个人在联系群众方面的体会和意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听取意见 
  围绕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机关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的情况,在教育新闻媒体公布多种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对部党组和部机关及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报告。 
  (1)深入基层调研。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分别确定联系点,结合实际工作,突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2)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教育咨询委员、教育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和教育部门、党员群众代表等方面意见建议。 
  (3)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教育系统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机关司局、直属单位、驻外教育机构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4)设置意见箱。在部机关设专用意见箱,收集机关党员干部意见建议。 
  (5)广泛收集社会意见建议。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设置电子意见箱,开通专用电话,接收来信来函,梳理媒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本单位干部群众、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及师生代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下旬-9月下旬) 
  1.查摆问题 
  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通过自己深入剖析、督导组和上级谈话提醒、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与下级个别谈心,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刻剖析折射出来的工作作风问题及思想根源。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用若干个单元时间认真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带头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和具体要求,并报中央督导组审阅。 
  (2)听取中央督导组对部党组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通报,党组成员接受个别谈话提醒。 
  (3)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逐一谈心;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党组成员与有关司局长个别谈心。 
  (4)部党组和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包括: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5)将对照检查材料送中央督导组审阅。 
  (6)召开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视矛盾和问题,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切实触及思想和灵魂。 
  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并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参加相关司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召开专门会议,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重点内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 
  通报会前,将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报中央督导组审阅,并将部党组和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发放与会人员。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工作。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0月上旬-11月下旬) 
  1.制订整改落实方案 
  部党组及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解决对策,认真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和落实结果,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重点问题,要制订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向党员群众公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部党组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教育领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要准确把握在这“四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表现形式,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根据前期调研和听取意见掌握的情况,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同时,要及时梳理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听取意见查摆出的其他突出问题。 
  (1)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认真解决工作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举措不务实问题,工作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工作有部署无检查、有检查无效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细的问题。集中治理文山会海,认真清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加强统筹、精简合并。针对择校、减负、乱收费、教育公平、校园和学生安全、考试招生、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暴露出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问题,提出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到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的思路举措。 
  (2)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整治各自为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问题,着力解决管得过多、过细,重审批、轻监管,政策不配套、不协调以及调查研究不深入、分类指导不到位等问题。认真落实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坚决推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精减项目和行政审批,该放的放掉、该管的管好。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政府部门协同推进教育重大改革机制,加大教育政策协调力度和政策执行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3)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等问题。坚决克服信念动摇、意志消沉,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怕得罪人、好人主义,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意吃苦出力,满足于现有水平和成绩的消极现象。对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外出访、基层调研有关规定;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 
  (4)在反对奢糜之风方面,着重解决挥霍浪费、生活奢华、以权谋私等问题。坚持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深入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着力解决重投入、轻管理,重分配、轻效益等问题。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坚决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坚决杜绝活动泛滥、论坛繁多、因公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安排、文件材料浪费等现象;坚决整治办公豪华奢侈、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高档消费活动,借出差机会变相旅游问题;坚决杜绝运用权力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 
  3.加强制度建设 
  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还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扎实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重点是部党组及党员干部定点联系基层联系师生制度、开学检查和经常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重点是部党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建立完善教育政风、行风、学风制度,重点是推动机关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制度、机关作风与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度、教育行风评议制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预防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制度。 
  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杜绝浪费制度,重点是教育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和学校会计制度、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制度,会议、文件、活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和外事接待管理规定。 
  建立完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重点是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校长专业标准、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政务校务公开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教育满意度测评体系。 
  4.召开总结大会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召开教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对部党组和党组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会后,向中央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总结以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工作,并向部党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部党组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分环节制定活动计划并推动落实,加强对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管直属高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机关司局派出联络员,向直属单位、非中管直属高校派出若干督导组,全程联络、督导相关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并精心组织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得走过场,务求实效。 
  2.抓好统筹安排。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与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活动中,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和教育部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舆论监督,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和述评,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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