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应急计划(22)

时间: 03-06 作者:廖宝芬 栏目:工作计划

应急反应总指挥根据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组的意见,报批准启动本预案的领导同意后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4.7 应急反应行动图

具体见附件8。

4.8 溢油处置原则

4.8.1 对于非持久性的油类

(1)对于汽油、轻质柴油、航空煤油、轻质原油等非持久性油类一般采取自然挥发方式;因为这种油经过一定时间,大部分会自行挥发掉;但为防止其向附近的敏感区扩散,可利用围油栏拦截和导向;在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下,经钦州海事局批准,可使用溢油处理剂(沉降剂,分散剂)使其沉降和分散;

(2)严格控制溢油处理剂的使用,要根据溢油的物化性质、流出数量、溢油地点以及周围的环境情况等,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

4.8.2 对持久性油类

(1)对柴油、中、重质原油、船舶燃料油、重油等持久性油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回收方式进行回收;回收时可用浮油回收船、撇油器、油拖网、油拖把、吸油材料以及人工捞取等方式进行回收;

(2)回收的废油、含油废水和岸线清理出来的油污废弃物等,应考虑其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的方法,以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事故。

4.9 应急反应注意事项

(1)溢油初期是油气蒸发最大阶段;为避免对作业和急救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所有人员应尽量处于溢油的上风处,关闭救助设备上不必要的进风口,消除所有火源;

(2)在大规模溢油的初期,禁止无关人员、设备、船舶进入溢油区域内,清污工作应在溢油边缘区进行,在经过一段时间挥发后,方可进入溢油区域内清污作业;

(3)在溢油应急行动期间,港口消防船、消防车应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赶往现场实施救助;

(4)所有参加清污的船艇及动力设备工具必须配备火星消除装置,防止清污作业产生火种。

5 信息发布

5.1 首次信息发布

首次信息发布发生在污染事故发生后,根据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由负责指挥本级应急反应的应急机构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的信息,敦促各方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公众利益。

5.2 信息发布的途径

(1)应急反应的所有信息的对外发布都由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布人来完成;

(2)实际的应急反应行动情况,指挥部将根据应急反应行动进展情况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3)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擅自发布溢油事故的相关信息。

5.3 信息的收集

参与应急行动的各小组应每隔1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必要时可随时报告。

6 培训、演习和预案的修改

6.1 培训

6.1.1 培训目的

使应急反应人员具备系统扎实的应急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溢油控制及清污实践经验,使参与溢油应急反应的部门和人员熟悉本预案和溢油应急反应技能,确保应急反应决策和行动的及时、合理和有效。

6.1.2 培训计划制订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计划的年度培训计划。

6.2 演习

6.2.1 演习目的

为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提高溢油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6.2.2 组织演习

(1)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每年适时组织港口油类码头和清污公司进行一次演习;

(2)必要时,根据本预案举行联合演习,以检验各个环节是否能快速、协调、有效的实施;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