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3)

时间: 03-03 作者:雷清源 栏目:工作计划

一、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二、专业实践组织实施

专业实践工作可实行“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充分发挥校外合作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事业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合作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2、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有实践条件的企业单位。

3、依托学校与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学位点所属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二级单位应组织进行专业实践考核,研究生填写《广东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实践总结。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专业实践管理

二级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二级单位应成立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并根据本计划及专业类别或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专业实践期间,培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专业实践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和监控。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计划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篇四: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指示,我院现开始安排20xx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申报工作,导师须与实践辅导教师联合指导工程硕士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请各位同学于7月5日下班前将《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一)、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六)电子版发至邮箱:xxx。同时,将打印稿交至土木馆1201办公室教务员孙怡嘉老师处存档备查。注:若不及时上交,过时则不予接收,若无《专业实践计划书》,则专业实践成绩不予通过。

专业实践相关要求及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专业实践时间

不少于半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2、专业实践方式及要求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灵活选择以下方式:

(1)、结合导师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科研课题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可以是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

(2)、依托校内实验室、实践平台,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验室或实践平台指派。

(3)、进入校企联合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学院和实践单位分别指派。

(4)、学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践单位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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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导师均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负责与实践辅导教师共同制定实践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实践进展情况,是学校与学生沟通联系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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