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时间: 03-06
作者:唐经顺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交研[20xx]5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启动我校20xx年“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旨在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生继续安心于科学研究,力争在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博士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认真的科研作风。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读博士期间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论文开题并已经做出了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扩大已有成果。
(3)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入学时间满3年且攻博身份为国家统招统分。
(4)已公开发表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理工医类申请人应已在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经管人文类申请人应已在sci/ssci/ahci源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所属学科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
3.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全校选拔名额20名左右,本次不具体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请在读博士生积极申报,于20xx年10月2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为: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为申请人攻博期间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
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学院研究生教务出具即可)
篇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教育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素质教育,要求博士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治学态度严谨。
二、学习年限和培养环节的进度
1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到四年。原则上第一、第二学期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至第六学期结束时博士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常规学制时间(三年)离校,待学位论文准备好后再申请回校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需在六年内完成。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交研[20xx]59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启动我校20xx年“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旨在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生继续安心于科学研究,力争在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博士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认真的科研作风。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读博士期间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论文开题并已经做出了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扩大已有成果。
(3)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入学时间满3年且攻博身份为国家统招统分。
(4)已公开发表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理工医类申请人应已在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经管人文类申请人应已在sci/ssci/ahci源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已在所属学科权威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论文。
3.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全校选拔名额20名左右,本次不具体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请在读博士生积极申报,于20xx年10月2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为:
(1)《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为申请人攻博期间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
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学院研究生教务出具即可)
篇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教育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素质教育,要求博士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治学态度严谨。
二、学习年限和培养环节的进度
1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到四年。原则上第一、第二学期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至第六学期结束时博士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常规学制时间(三年)离校,待学位论文准备好后再申请回校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需在六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