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4)
时间: 03-29
作者:唐浩亭
栏目:方案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4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篇三:交通运输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发挥交通运输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政杰担任,副局长沈世新任副组长,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监督科,曾功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下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举措、明责任、强落实,积极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和督查,大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切实整改。局将于2014年2月25日前对各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研判形势、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方面薄弱就重点加强哪方面,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如何防止和减少火灾发生上,放在发生火灾后如何高效快速救人灭火上,从人员调配、装备配备、经费投入、科技应用等,真正向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倾斜,确保防控火灾关口前移,牢牢掌握同火灾斗争的主动权。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在本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层层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