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09-05
作者:赵寿荣
栏目:方案
方案一:罗平县民政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罗平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动员民政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包干责任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袁德清任组长,支部书记高旭梅、副局长陈菊莲、刘会国、彭勇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对民政系统管辖的物资储备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三)包干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具体为:
一组:组长高旭梅书记,成员:赵德书陆树荣
负责:九龙镇、大水井乡、鲁布革乡
二组:组长陈菊莲副局长,成员:朱志勇谢荣德
负责:旧屋基乡、长底乡、钟山乡
三组:组长刘会国副局长,成员:韦仁和李沅樯
负责:罗雄镇、板桥镇、老厂乡
四组:组长彭勇副局长,成员:梅爱华田会红
负责:富乐镇、马街镇、阿岗镇
对包干责任乡(镇)民政系统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1、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科(室):救灾科
2、农村敬老院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锦福大酒店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或不落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不演练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公共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未清除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敬老院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至10月1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全部排查一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罗平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动员民政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包干责任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袁德清任组长,支部书记高旭梅、副局长陈菊莲、刘会国、彭勇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对民政系统管辖的物资储备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三)包干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具体为:
一组:组长高旭梅书记,成员:赵德书陆树荣
负责:九龙镇、大水井乡、鲁布革乡
二组:组长陈菊莲副局长,成员:朱志勇谢荣德
负责:旧屋基乡、长底乡、钟山乡
三组:组长刘会国副局长,成员:韦仁和李沅樯
负责:罗雄镇、板桥镇、老厂乡
四组:组长彭勇副局长,成员:梅爱华田会红
负责:富乐镇、马街镇、阿岗镇
对包干责任乡(镇)民政系统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1、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科(室):救灾科
2、农村敬老院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锦福大酒店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或不落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不演练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公共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未清除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敬老院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至10月1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全部排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