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3)

时间: 03-29 作者:唐浩亭 栏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和区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 “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全区民政系统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政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黄云祥 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指导和督促全系统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好省、市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

三、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底起至2014年3月。

四、工作任务

(一)传达部署,制定计划,宣传发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突出抓好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集中开展隐患整治行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清查治理,消除各场所的火灾隐患。要针对本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

2.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针对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要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局系统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要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在每个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形势稳定。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建立消防宣传固定阵地,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发挥新兴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广速度快优势进行宣传。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民政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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