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
时间: 03-29
作者:王丽波
栏目:方案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做到消防安全政府落实统一领导、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级综治委(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确保今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十个一标准)。乡镇、街道、社区管委会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构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大火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100%达标。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各部门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由政府挂牌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火灾隐患问题突出、整改难度大、代表性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报市政府挂牌督办。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防护排烟装备实际测试工作,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改进训练方式方法。要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人员装备实际,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进一步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3.做好战勤保障。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联合自来水公司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每月组织对所属消防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各消防执勤中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4.严格落实战备要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时段进入二级战备;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进入二级战备。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