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计划(6)

时间: 03-17 作者:李小刚 栏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通过多渠道培训、新手段施教,推动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分级分期培训,使受训对象普遍受到一次系统的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教育。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着力提高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提高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基本技能,着力提高社会单位和广大公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促进消防安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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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安全消防培训工作在三江口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成立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公安、安监及相关消防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组成,并邀请涵江区公安消防大队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办公室负责确定授课人员和培训内容,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培训时间、场地、参训人员三落实。

四、培训安排

(一)参训对象

1、三江口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2、各级、各部门(包括公安、工商、供电等部门)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

3、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分级分批分期轮训的办法和理论授课、现场参观、实地操作、考试考核等方式,力争10月底之前完成培训和演练工作。

五、培训内容

1、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2、建筑防火基本知识;

3、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

4、建筑消防设施及其检查维护管理;

5、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

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7、居民家庭防火和安全工作;

8、对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增加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对公安派出所人员的培训内容,增加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等知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高度,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一项长效措施,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增强培训实效。要增强培训效果,通过培训,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人员能够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及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能够发现火灾隐患,指导隐患整改;派出所民警并能掌握基本的消防检查的程序、内容,能够查处一般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企业消防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普通员工和群众懂得家庭火灾预防、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灭和火场逃生自救等知识。

3、落实培训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切实抓好实施。年终,一并列入责任状进行考评。各单位培训计划于4月20日之前报镇联席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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