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计划(5)
时间: 03-17
作者:李小刚
栏目:工作计划
3、时间安排:全年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
1、培训形式:①公益性宣传教育;②社会单位内部培训。
2、工作分工:①由支队宣传中心会同广电部门制作、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公益广告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②由各大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全员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员工“四个能力”水平的培训,达到“一懂三会”的要求。
3、时间安排:4月至11月底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保安员
1、培训形式:联合培训
2、工作分工:由支队培训中心负责会同人社、安监等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跟踪指导,掌握其培训进度等有关情况;会同各级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时间安排:全年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1、培训形式:专门机构培训
2、工作分工:由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依托大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
3、时间安排:待专门培训机构成立后另行安排。
(七)中小学校师生
1、培训形式:公益性宣传教育
2、工作分工:支队宣传中心联合教委,结合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百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
3、时间安排: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组织,亲自督导核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对培训人员名册、讲义、录像录音等影音资料要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二)拓宽渠道,全员发动。各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参与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来。要综合运用各类社会培训力量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弱势群体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采取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实用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删减培训内容,缩减培训课时,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坚决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等现象的发生。
(四)义务培训,禁止乱收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队提出的凡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费的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篇四:消防安全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强化社会单位、公民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和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制定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