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12)

时间: 03-17 作者:张俊 栏目:方案

3.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检查措施,确保做到不遗不漏。一是强化矿区及周边乡村、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存危爆物品的重点部位地毯式排查,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严查非法制售危爆物品行为。二是强化对各类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和上访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特别是对摸排发现扬言实施爆炸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严查其可能私藏的危爆物品,严防形成现实危害。三是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的阵地控制,凡以个人名义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要逐一问明身份、需求、事由,掌握情况信息并报告公安机关核查。四是强化对从业单位的日常检查,严格“五双”制度,放射源存放场所必须严格达到《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xx)的标准。

4.各地要把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全面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建筑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筑使用性质与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一致。二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是否落实,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完整好用。

5.各地要严查公交工具安全隐患,将公交、地铁、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纳入大检查大整治范畴,督促指导公交、地铁、长途客运等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站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发现违法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依法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对公交车、地铁场站及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采取公便结合、人机结合和公安武警联合巡逻、带犬巡逻等方式,加大巡防密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有效防范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关键环节,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实际行动,尽快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党委、政府协调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切实形成“党政统揽、公安牵头、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各级公安、综治、经信、环保、安监、煤管、道路运输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环环相扣,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追踪落实。要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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