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时间: 03-12
作者:方振飞
栏目: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方案》要求,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方案》为指导,以检查餐饮、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医疗安全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完善监管,强化整改,消除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就医安全。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xx年4月29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4月30日前)
各单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 集中检查(4月29日—5月5日)
各单位重点对本单位的场所设施、行医、用药安全及食品销售领域和旅饭店的安全监测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职业病防治以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监测,并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第三阶段 集中整改(5月6日—5月10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行业规定限期整改。5月10前,将各自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卫生局办公室,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医疗服务安全措施
①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②健全院、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和措施,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价,查找医疗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③完善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④落实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措施和患者安全目标;
⑤修改完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2、畅通医院消防通道
①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喷淋,安装消防栓;
②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无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
③医疗单位内部医疗、科研工作用房、员工生活区域,在建、筹建、建筑工地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符合要求;
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齐全、完好。
3、强化医院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①医疗机构内(主要为医院)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定期维护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等;
②医疗机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
根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方案》要求,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方案》为指导,以检查餐饮、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医疗安全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完善监管,强化整改,消除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就医安全。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xx年4月29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4月30日前)
各单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 集中检查(4月29日—5月5日)
各单位重点对本单位的场所设施、行医、用药安全及食品销售领域和旅饭店的安全监测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职业病防治以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监测,并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第三阶段 集中整改(5月6日—5月10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行业规定限期整改。5月10前,将各自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卫生局办公室,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医疗服务安全措施
①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②健全院、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和措施,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价,查找医疗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③完善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④落实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措施和患者安全目标;
⑤修改完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2、畅通医院消防通道
①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喷淋,安装消防栓;
②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无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
③医疗单位内部医疗、科研工作用房、员工生活区域,在建、筹建、建筑工地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符合要求;
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齐全、完好。
3、强化医院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①医疗机构内(主要为医院)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定期维护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等;
②医疗机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