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11)
时间: 03-17
作者:张俊
栏目:方案
(1)涉爆涉危从业人员(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下同)是否持有公安部、市局、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作业证件上岗;
(2)爆破员、保管员是否办理了民爆信息系统人员ic卡;
(3)涉爆从业人员有无持有2个或2个以上作业证和民爆信息系统人员ic卡;
(4)涉爆涉危从业人员有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5)涉爆涉危从业人员近三年有无因违章违规被查处的记录或因犯罪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
7.对煤矿企业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建立完善井下危爆物品贮存、运输和使用等制度;
(2)煤矿井下炸药库布置是否符合规定,贮存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领退管理;
(3)井下危爆物品的运输和临时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4)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爆破作业说明书是否编制完善,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是否按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二)推行四级排查,逐级落实责任
这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涉危涉爆单位自查自纠、基层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普查、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复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切实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1.各地要针对已经排查出有隐患的单位逐一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前期存在安全隐患,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狠抓薄弱环节的隐患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是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公安局、经信、安监、煤管等有关部门要深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硝酸铵生产企业,严查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示、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硝酸铵改性处理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烟花爆竹方面,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大力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采购环节,坚决防止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公安、安监、道路运输、质检等部门要深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全面检查有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凭证购买等管理情况和装载剧毒化学品容器罐槽的质量。
2.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危爆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一是严把运输审核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危险货物规定,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资质以及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治安、交巡部门审核发放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时,必须做到见人、见车、见证件,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二是严把路面管控关。治安、交巡部门要在危爆物品生产、运输、使用重点地区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执勤点,在危爆物品生产企业周边道路设立流动检查点,协调警犬参与,共同加强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抽查,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厂、上路、过境。三是严把动态监控关。要督促运输企业依托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危爆物品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加强主要线路的巡逻管控,依法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从而加强源头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