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13)

时间: 03-17 作者:张俊 栏目:方案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公安、综治、经信、环保、安监、道路运输联合成立督检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区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察力度。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督检组将重点督导推动。对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将严肃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将纳入地区、单位综治年度考核内容,一律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灵通信息,强化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于,请各地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月13日、27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12月27日前上报。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具体案事例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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