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换届选举方案(9)

时间: 03-14 作者:黄明凤 栏目:方案

(5)推选村民代表(10月29日至3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公告(第六号)。推选代表总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发布公告(第七号)。

(6)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和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11月1日至2日)。按“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上一届村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发推荐表,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意见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按比应当选村党支部委员至少多1人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召开选举大会投票,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主持。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正式党员(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候选人获得实到人数的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按得票多少依次取应选名额。若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程序与党员大会选举基本相同。对被提名并经镇党委审查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后,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审批后,并将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6)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11月3日至8日)。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职位、职数、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发布公告(第八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小组会议和党员大会,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采取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推举负责投票的工作人员和唱票、计票、监票员,进行提名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职位、职数、提名办法和提名候选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发布公告(第九号),通知全体选民。积极鼓励党员和妇女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职数印制等额提名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站,流动投票站到各村民小组供没到现场的选民投票,投票结束后,流动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将密封票箱送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心投票站。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初选人数至少多一人。选举委员会安排唱票、计票、监票员在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对选民的提名投票进行公开唱票、计票。普通村民可以到现场监督唱票、计票过程。正式候选人按得票的多少,采取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按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向村民公布,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公布,发布公告(第十号)。

(7)候选人竞选准备(11月9日至13日)。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到投票选举之前,为正式候选人竞选阶段。通过竞选,正式候选人向选民展示自已的工作能力和才干,公开发表自已上任后的承诺,便于选民全面、客观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提高选举的竞争性。主任候选人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表竞选演讲的重点人员。候选人竞选活动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的具体形式,一般是选举大会上集中进行。主要是在选举日正式投票之前,按照规定好的大会议程和规则,正式候选人按竞选职务的类别和得票高低依次上台进行演讲,向选民介绍自已,发表治村方案,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然后才正式开始选举程序。一般情况下,主任候选人首先发表演讲,其次是副主任候选人。为了使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除发表竞选演讲外,还可以采取如下形式:一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二是候选人走家串户或在公共场合作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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