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4)

时间: 02-13 作者:贺芹平 栏目:方案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

二、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7、其他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党务公开要依据因内容而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公开电话、黑板报、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镇党委设立党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发布公开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可依托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里充实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程序。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要经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过程中,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1、审核环节。承担党务公开任务的工作部门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范围、形式等具体方案。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并报上级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公开环节。具体承办部门应将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现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3、反馈环节。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时限。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给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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